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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7

安徽工人报:“受托代付”确保工资支付

新闻来源: 《安徽工人报》(2012年07月12日 01版) 浏览次数:时间:2012-07-13

    本报讯 近日,中铁四局二公司出台《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细则》,文件中明确指出,该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发放必须采取“受托代付”的形式。
    近年来,由于一些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,致使一些农民工利益受损。为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,该公司通过认真调研对比、去粗取精,逐步对“农民工工资支付细则”进行完善。经过多方论证和修改完善,新的“农民工支付细则”最终出台。
    该公司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细则”规定,为该公司提供劳务输出的各个劳务公司,必须与项目部签订“农民工工资受托代付”协议。农民工工资由项目部代付,然后在劳务公司工程款中扣除。同时还规定,对未执行农民工工资“受托代付”制度的项目部,将对相关负责人处以罚款,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。这一新制度的推行,对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具有现实意义,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。 (贡海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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