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2
新闻来源: 中国中铁四局集团 浏览次数:时间:2019-02-17
2月17日上午,《中铁四局2019年度集体合同》(以下简称《集体合同》)在经过局四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的充分酝酿、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后,获得—致通过。会上,局总经理王传霖和局工会主席、副总经理李朋谦分别代表局行政方和职工方在《集体合同》上签字。
此前,局行政领导和职工代表就合同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。《集体合同》从劳动报酬,劳动用工管理,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,劳动安全卫生,社会保险和福利,职工教育培训,合同的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,监督检查、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。代表们认为,《集体合同》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,有助于进—步强化广大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,为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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