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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2

关于评选2017年度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(线)的通知

新闻来源: 中国中铁四局集团 浏览次数:时间:2017-12-15

按照局党委《在深化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中铁四党办﹝2016﹞7号)要求,各单位广泛开展了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(线)创建工作,为更好地引领创建工作,局党委决定于启动2017年度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(线)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评选

局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,在全局各子(分)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中评选产生。

各子(分)公司党委,按照局党委《在深化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在对所属项目经理部进行考评的基础上,择优推荐申报局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。推荐名额如下:一、二、四、五公司各推荐3个项目经理部;建筑公司、电气化公司、物资工贸公司、城轨分公司、市政公司、路桥公司、三公司、七分公司、八分公司各推荐2个项目经理部;其他子(分)公司各推荐1个项目经理部。

申报材料包括: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申报表(见附表1)、所推荐项目经理部创建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年度总结(3000字左右)。

局创建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(线)领导小组组织局有关部门,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局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。

二、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线评选

局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线,在局各工程指挥部、项目经理部(包括局正式委托子、分公司组建,下设分部或类似生产组织的代局工程指挥部、项目经理部。下同)中评选产生。

局工程指挥部、项目经理部,按照(线),在自我测评的基础上,向局申报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线。

申报材料包括: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线申报表(见附表2)、创建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线年度总结(3000字左右)。

局创建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(线)领导小组组织局有关部门,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考评,确定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线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申报局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(线)的工程指挥部(项目经理部),所承建工程必须开工半年以上,且项目生产经营管理各主要指标满足局党委《在深化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规定条件。

各单位、各工程指挥部(项目经理部)请于12月30日前,将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、示范线申报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局党委宣传部,同时报送申报表及所申报工程指挥部(项目经理部)创建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(线)年度工作总结电子文档。

即时通联系人:张红雷,电话:0551-65244509;马闽英,电话:0551-65244524。

附件:1.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申报表;

2.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线申报表。

http://www.ctcecc.com/uploadfile/2018/0118/20180118103908994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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