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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4

建筑公司开展“三大纪律八项要求”纠查活动

新闻来源: 局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:时间:2009-04-15

    近期,建筑公司围绕“执行力年”主题,在全公司党员干部中开展了“三大纪律、八项要求”自查自纠活动。
    此次活动重点对象是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和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。“三大纪律”是组织纪律、施工纪律和劳动纪律。“八项要求”即:一是严禁公司内部超标准接待,午餐严禁饮酒。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检查组及出差人员不准收受礼品礼金,严禁基层单位搞内部公关。三是各级领导干部严禁聚众或参与打牌赌博,严禁项目党政正职在项目部驻地外租房居住办公,严禁超标配置工作生活用品。四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,严禁阳奉阴违、报喜藏忧、欺上瞒下、推诿扯皮和回避责任。五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得擅离工作岗位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岗请销假制度。六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购机械车辆设备(包括与他人合资购买的机械设备)严禁在公司范围内租赁使用,严禁领导干部私自处置废旧物资设备。七是基层单位严禁超标配备生产用车。八是领导干部严禁向基层项目部推荐与自身有亲属关系的劳务队伍,严禁从事有偿中介活动。  (建筑公司纪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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