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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3

安徽工人日报:中铁四局推行农民工工资备用金制度

新闻来源: 安徽工人日报 浏览次数:时间:2012-03-05

  近日,笔者从中铁四局了解到,该局从2012年起开始实施“农民工工资备用金制度”,要求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账户,预存不低于工程款的10%作为保证金,由银行统一发放,促使劳务管理“系统化”,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按时按量支付。

   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按量发放,中铁四局规定各工程项目开工前,企业与项目部负责人、协作队伍必须签订确保工人工资发放保证书,共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账户,开工前一个月,保证资金要存入账户,并由项目所属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监督,公布监督电话。项目部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过半年的,要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,每个月由银行来代发工资。合同期限不足半年的,可以将工资转入临时账户统一发放或者由项目部财务直接发放现金,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,不得动用准备金来发放工资, 有效杜绝协作队伍扣押、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。当账户余额不足时,银行将提前向劳动监察机构发出预警,当农民工工资未按时按量支付或接到农民工投诉时,劳动监察部门将向用人单位发出预警。

    目前,该局对全局各项目部和劳务协作队伍进行了清查,对未严格按照准备金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者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;对扣押、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有过“前科”的协作队伍,将列入企业劳务协作队伍“黑名单”之中,永久不再使用。(张红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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